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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兵团党干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2年度兵团党干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工作(含考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0日。

2.用人单位审核、推荐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10日。(含单位公示时间)

3.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20日。

二、评审申报条件

参照兵团专业技术职称服务网(网址:https://rsrc.xjbthrss.gov.cn:19001/)“评审条件”栏目下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市党校(行政学院)(中专体制)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兵党干校职发〔2022〕2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干校(高校体制)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兵党干校职发〔2022〕1号)。

三、考核认定条件

有关要求参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兵职改办发〔2019〕35号)(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info/9186.jspx)

四、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rsrc.xjbthrss.gov.cn:19001/),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申报地址:https://rsrc.xjbthrss.gov.cn:19001/)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推荐。

4.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五、注意事项

1.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2.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需进行答辩,答辩合格才可进入评审。
        3.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4.个人对申报材料负责,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学术不端、弄虚作假。

5.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课时量等的审核需要相应材料支撑,形成用人单位考评推荐小组会议纪要,用于查验和备核,严把入口关。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材料时,必须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供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6.用人单位要过细做好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工作,坚持“严谨、慎重、周密”的原则。确保实事求是,万无一失,一经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情况,将严肃追究责任。在申报过程中被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7.材料把关人员、推荐参评人员的组织机构〔校(院)学术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考评推荐小组〕的成员都要在出具的有关证明上签字〔必须有常务副校(院)长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应上传由兵团人事人才系统生成的,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兵团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和带有二维码的《岗位说明书》。

9.申报过程中,申报人员按照《职称申报课时量统计范围》(附件1)统计教学工作量,按照《教学工作量证明及任现职以来教学情况一览表》(附件2)开具相关证明材料,网上填报过程中将电子版上传至对应栏目。

10.网上填报过程中,优先上传具有代表性的著作、论文,其余著作、论文等科研业绩成果按《任现职以来科研情况一览表》(附件3)填写,并上传至对应栏目的最后一条。

11.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政策问题,请咨询兵团党干校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办公室,联系人:何春鹏 联系电话:0994-5677822;平台问题请咨询职称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991-2604965。

12.如遇到特殊情况导致时间延迟,另行通知。

 

附件:1.职称申报课时量统计范围

2.教学工作量证明及任现职以来教学情况一览表

3.任现职以来科研情况一览表

兵团党干校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职称申报课时量统计范围.docx

附件2:教学工作量证明及任现职以来教学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3:任现职以来科研情况一览表.xls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兵团党干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7

各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2年度兵团党干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工作(含考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0日。

2.用人单位审核、推荐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10日。(含单位公示时间)

3.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20日。

二、评审申报条件

参照兵团专业技术职称服务网(网址:https://rsrc.xjbthrss.gov.cn:19001/)“评审条件”栏目下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市党校(行政学院)(中专体制)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兵党干校职发〔2022〕2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干校(高校体制)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兵党干校职发〔2022〕1号)。

三、考核认定条件

有关要求参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兵职改办发〔2019〕35号)(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info/9186.jspx)

四、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rsrc.xjbthrss.gov.cn:19001/),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申报地址:https://rsrc.xjbthrss.gov.cn:19001/)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推荐。

4.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五、注意事项

1.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2.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需进行答辩,答辩合格才可进入评审。
        3.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4.个人对申报材料负责,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学术不端、弄虚作假。

5.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课时量等的审核需要相应材料支撑,形成用人单位考评推荐小组会议纪要,用于查验和备核,严把入口关。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材料时,必须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供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6.用人单位要过细做好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工作,坚持“严谨、慎重、周密”的原则。确保实事求是,万无一失,一经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情况,将严肃追究责任。在申报过程中被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7.材料把关人员、推荐参评人员的组织机构〔校(院)学术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考评推荐小组〕的成员都要在出具的有关证明上签字〔必须有常务副校(院)长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应上传由兵团人事人才系统生成的,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兵团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和带有二维码的《岗位说明书》。

9.申报过程中,申报人员按照《职称申报课时量统计范围》(附件1)统计教学工作量,按照《教学工作量证明及任现职以来教学情况一览表》(附件2)开具相关证明材料,网上填报过程中将电子版上传至对应栏目。

10.网上填报过程中,优先上传具有代表性的著作、论文,其余著作、论文等科研业绩成果按《任现职以来科研情况一览表》(附件3)填写,并上传至对应栏目的最后一条。

11.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政策问题,请咨询兵团党干校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办公室,联系人:何春鹏 联系电话:0994-5677822;平台问题请咨询职称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991-2604965。

12.如遇到特殊情况导致时间延迟,另行通知。

 

附件:1.职称申报课时量统计范围

2.教学工作量证明及任现职以来教学情况一览表

3.任现职以来科研情况一览表

兵团党干校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职称申报课时量统计范围.docx

附件2:教学工作量证明及任现职以来教学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3:任现职以来科研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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