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2年度第十三师新星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职称申报工作,按照《关于做好第十三师新星市2022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师人社明传〔2022〕10号)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15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0日。
二、评审申报条件
参照平台“评审文件”栏目下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系列建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三、考核认定申报条件
(一)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范围须是普通全日制院校毕业,考核认定申报人员学历所学专业、从事工作的专业和申报职称的专业必须三者一致。
(二)考核认定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能够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在行业工作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5.有从业资格要求的专业,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须具备从业资格。
6.完成考核认定年度内的继续教育公需课的在线学习。
(三)考核认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
1.全日制普通中专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初级(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初级(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在团场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为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资格仅在团场范围内有效。
4.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相应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申报兵团职称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范围内有效。
四、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申报地址:http://xjbt.yxlearning.com)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4.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审核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五、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2.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3.用人单位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材料时,必须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供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4.需考核认定相应级别职称的不再单独发放申报通知,通过此职称申报通知入口进入,“申报类型”需准确选择“考核认定”。
5.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
师市人社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先世玉 刘翠 0902—2566595
师市住建局 绪嘉瑞 0902-2501080
平台问题请咨询职称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991-2604965。
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9日
正文
发布时间:2022-06-29
各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2年度第十三师新星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职称申报工作,按照《关于做好第十三师新星市2022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师人社明传〔2022〕10号)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15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0日。
二、评审申报条件
参照平台“评审文件”栏目下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系列建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三、考核认定申报条件
(一)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范围须是普通全日制院校毕业,考核认定申报人员学历所学专业、从事工作的专业和申报职称的专业必须三者一致。
(二)考核认定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能够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在行业工作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5.有从业资格要求的专业,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须具备从业资格。
6.完成考核认定年度内的继续教育公需课的在线学习。
(三)考核认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
1.全日制普通中专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初级(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初级(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在团场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为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资格仅在团场范围内有效。
4.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相应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申报兵团职称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范围内有效。
四、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申报地址:http://xjbt.yxlearning.com)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4.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审核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五、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2.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3.用人单位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材料时,必须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供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4.需考核认定相应级别职称的不再单独发放申报通知,通过此职称申报通知入口进入,“申报类型”需准确选择“考核认定”。
5.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
师市人社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先世玉 刘翠 0902—2566595
师市住建局 绪嘉瑞 0902-2501080
平台问题请咨询职称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991-2604965。
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