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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六师五家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副高、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2度第六师五家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副高、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20日。

2.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0日。

3.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6日。

二、申报条件

参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关于做好2019年度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兵职改办发〔2019〕35号)。

三、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申报地址:http://xjbt.yxlearning.com)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类型、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4.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组建考核推荐小组(小组成员应为单数),审核通过后,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兵教办发〔2022〕1号)规定,从2022年起,职称晋升需提交师德档案(在其他信息内提交)。

2.依据人力资源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7号)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职称的规定,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

3.各学校、幼儿园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团场学校教师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年,符合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可通过政策倾斜不受单位岗位结构限制申报副高级职称。

4.援疆教师对口支援1年(含)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兵团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可在师市参加职称评审。

5.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6.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职称时,需上传从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的自2019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规划(2019—2023年)》规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每个周期须累计完成不少于36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需要累计完成集中面授培训不少于120学时,校本培训不少于90学时,师域培训不少于50学时,信息技术能力提升2.0培训不少于100学时。工作期满一年,申请考核认定人员只需完成2022年度公需课学习。

7.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需进行答辩,答辩合格才可进入评审。

8.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上级部门将对职称工作进行抽查、巡查,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职称者,一律予以取消,并列入黑名单,自查实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9.用人单位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材料时,必须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供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10.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职称通过此职称申报通知入口进入,“申报类型”选择“考核认定”。申请考核认定需满足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满一年。

11.各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应上传由兵团人事人才系统生成的《兵团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带二维码)和《岗位说明书》(带二维码)。

12. 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政策方面请咨询

    第六师五家渠市教育局   联系人:白亚慧 

    联系电话:0994-5810710

    第六师五家渠市人社局   联系人:王成 

    联系方式:0994-5828090

    系统方面请咨询系统工程师联系电话:0991-2604965




                                               

第六师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六师五家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副高、中、初级)职称申...

发布时间:2022-07-06

各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2度第六师五家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副高、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20日。

2.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0日。

3.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6日。

二、申报条件

参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关于做好2019年度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兵职改办发〔2019〕35号)。

三、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申报地址:http://xjbt.yxlearning.com)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类型、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4.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组建考核推荐小组(小组成员应为单数),审核通过后,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兵教办发〔2022〕1号)规定,从2022年起,职称晋升需提交师德档案(在其他信息内提交)。

2.依据人力资源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7号)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职称的规定,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

3.各学校、幼儿园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团场学校教师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年,符合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可通过政策倾斜不受单位岗位结构限制申报副高级职称。

4.援疆教师对口支援1年(含)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兵团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可在师市参加职称评审。

5.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6.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职称时,需上传从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的自2019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规划(2019—2023年)》规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每个周期须累计完成不少于36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需要累计完成集中面授培训不少于120学时,校本培训不少于90学时,师域培训不少于50学时,信息技术能力提升2.0培训不少于100学时。工作期满一年,申请考核认定人员只需完成2022年度公需课学习。

7.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需进行答辩,答辩合格才可进入评审。

8.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上级部门将对职称工作进行抽查、巡查,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职称者,一律予以取消,并列入黑名单,自查实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9.用人单位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材料时,必须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供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10.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职称通过此职称申报通知入口进入,“申报类型”选择“考核认定”。申请考核认定需满足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满一年。

11.各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应上传由兵团人事人才系统生成的《兵团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带二维码)和《岗位说明书》(带二维码)。

12. 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政策方面请咨询

    第六师五家渠市教育局   联系人:白亚慧 

    联系电话:0994-5810710

    第六师五家渠市人社局   联系人:王成 

    联系方式:0994-5828090

    系统方面请咨询系统工程师联系电话:0991-2604965




                                               

第六师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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