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迟2022年度兵团工程系列公路、
运输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2年度兵团工程系列公路、运输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截止时间延迟到2022年11月15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截止时间延迟到2022年11月30日。
二、评审申报条件
参照平台“政策文件”栏目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系列公路、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三、申报对象
1.全兵团工程系列公路、运输专业符合申报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兵直单位工程系列公路、运输专业符合申报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四、需要明确的政策
1.第一师阿拉尔市、第二师铁门关市、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十四师昆玉市团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享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评审时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比例。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的限制,在(到)岗即聘、离岗取消。
2.援疆专业技术人才在援疆期间可申报相应职称。在南疆师市工作的援疆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可同等享受南疆师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兵、师工商业联合会可作为审核、公示、推荐单位。
五、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4.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审核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职称管理部门审定。
六、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2.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上传从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的自2019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
4.事业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必须上传兵团人事人才信息系统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岗位说明书》,否则影响职称评审。
5.自2021年以来,申报兵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均需参加职称答辩。答辩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含)以上为合格,可进入专业组评议。
6.申报兵团职称考核认定和特殊人才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范围内有效。
7.申报助理级、中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在本师评审。
8.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兵团交通运输局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纳思嫄 0991-2358614。
兵团交通运输局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暂无相关附件
正文
发布时间:2022-10-29
关于延迟2022年度兵团工程系列公路、
运输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2年度兵团工程系列公路、运输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截止时间延迟到2022年11月15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截止时间延迟到2022年11月30日。
二、评审申报条件
参照平台“政策文件”栏目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系列公路、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三、申报对象
1.全兵团工程系列公路、运输专业符合申报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兵直单位工程系列公路、运输专业符合申报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四、需要明确的政策
1.第一师阿拉尔市、第二师铁门关市、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十四师昆玉市团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享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评审时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比例。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的限制,在(到)岗即聘、离岗取消。
2.援疆专业技术人才在援疆期间可申报相应职称。在南疆师市工作的援疆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可同等享受南疆师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兵、师工商业联合会可作为审核、公示、推荐单位。
五、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4.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审核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职称管理部门审定。
六、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2.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上传从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的自2019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
4.事业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必须上传兵团人事人才信息系统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岗位说明书》,否则影响职称评审。
5.自2021年以来,申报兵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均需参加职称答辩。答辩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含)以上为合格,可进入专业组评议。
6.申报兵团职称考核认定和特殊人才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范围内有效。
7.申报助理级、中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在本师评审。
8.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兵团交通运输局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纳思嫄 0991-2358614。
兵团交通运输局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暂无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