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19〕57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3〕2号)的有关要求,八师人社局委托石河子建筑行业职工培训中心定于2023年4月举办师市工程系列建筑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八师2023年度拟申报(不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工程系列建筑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面授方式。培训内容由八师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系从事专业工作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集中面授60学时。集中面授结束将组织考试,重点测试集中面授培训综合内容,成绩合格后上报八师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4月14日。
培训时间:2023年4月17日-4月23日。
培训地点:石河子建筑行业职工培训中心(石河子41小区阳光丽景北门120号四楼,友好时尚购物中心对面)
四、报名缴费及有关事宜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专技平台,网址:xjbt.yxlearning.com),点击首页“第八师继续教育培训班”模块进行报名,并于2023年4月15日--4月16日在石河子建筑行业职工培训中心四楼业务办公室携带身份证件和个人银行卡现场缴费(不收取现金)报到。
五、收费标准:
按照师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收取。
六、其它事宜
1、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认真组织,及时通知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缴费,开课后不再报名。
2、培训班结束后,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依照学员学习参训情况,认真做好培训评估总结工作,及时上传面授成绩。
3、参加培训学员经考试、考勤、网上公需科目自学验证合格后,自行上网(专技平台)打印继续教育证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八师人社局专技科 张 岚 0993-2068100
石河子建筑行业职工培训中心 周 颖 0993-2014802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