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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第十师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

可得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
所属区域:第十师
所属职称:工程系列
培训时间2023-05-29~2023-06-02
立即报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19〕57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3〕2号)有关要求,近期将举办2023年度工程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3年十师从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拟申报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面授方式。培训内容由师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主要是从事专业工作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集中面授60学时。集中面授结束将组织闭卷考试,重点测试集中面授培训综合内容,成绩合格后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5月19日

培训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2日

培训地点:第十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六楼多媒体教室

四、报名方法、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报名方法

在线报名,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站(xjbt.yxlearning.com)“集中面授”版块中“第十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点击相应班级报名,报名时间详见相应班级公告内容。参加面授培训前需按要求完成网络公需课程的学习。报名缴费时,请务必选择拟晋升职称级别,如现为初级职称拟晋升中级,就请选择“中级”,如无职称,请选择“初级”。

(二)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计委新计价费〔2004〕518号文件规定收取,初级325元/人,中级425元/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2015〕第25号令),学员培训经费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单位相关经费中列支。

(三)收费方式

线下缴费。各单位于5月22日--5月26日到第十师北屯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人事人才考务科报到,微信扫码现场缴费(不收取现金),联系电话:0906-3371195。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集中面授培训可抵扣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上专业科目6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仍需在网上学习。

(二)参加培训学员要服从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集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由个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由师人社局批准,且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半天,否则此次集中面授培训无效。培训班结束后,继续教育基地将根据参训情况及考试成绩,准予记录继续教育管理平台。

(三)此次集中面授培训期间学员食宿自理,不做统一安排。

 联系人:马鹰、吕学萍

 联系电话:0906--337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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