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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十四师农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3年度师市农业系列、工程系列建筑、水利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至到2023年6月30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至到2023年7月10日。

3.主管部门核准时间截至到2023年7月20日。

4.评审会组建单位审核时间截至到2023年7月30日。

7月30日前,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用人单位或本人后,本人或单位未及时送审或退回次数满3次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将不再受理个人或单位送审材料。

二、评审申报条件

参照平台“评审文件”栏目下新修订的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工程系列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照相应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开展申报。

三、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申报地址:http://xjbt.yxlearning.com)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推荐单位工作要求,单位审核把关是关键。一是初审,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材料和工作业绩的真实性);二是选拔,各单位须成立相应的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情况进行评价,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名单,经单位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推荐上报;三是公示,按规定在本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公示。

4.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审核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6.事业单位编制内和备案制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应上传由兵团人事人才系统生成的,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兵团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和《岗位说明书》。

五、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2.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3.用人单位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材料时,必须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供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4.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师职改办,联系方式:0903—2566226。

                                                             

第十四师职改办

                                 2023年6月5日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十四师农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

各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3年度师市农业系列、工程系列建筑、水利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至到2023年6月30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至到2023年7月10日。

3.主管部门核准时间截至到2023年7月20日。

4.评审会组建单位审核时间截至到2023年7月30日。

7月30日前,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用人单位或本人后,本人或单位未及时送审或退回次数满3次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将不再受理个人或单位送审材料。

二、评审申报条件

参照平台“评审文件”栏目下新修订的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工程系列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照相应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开展申报。

三、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申报地址:http://xjbt.yxlearning.com)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推荐单位工作要求,单位审核把关是关键。一是初审,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材料和工作业绩的真实性);二是选拔,各单位须成立相应的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情况进行评价,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名单,经单位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推荐上报;三是公示,按规定在本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公示。

4.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审核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6.事业单位编制内和备案制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应上传由兵团人事人才系统生成的,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兵团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和《岗位说明书》。

五、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2.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3.用人单位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材料时,必须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供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4.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师职改办,联系方式:0903—2566226。

                                                             

第十四师职改办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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