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3年度第十三师新星市农业系列职称申报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兵团2023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函〔2023〕101号)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5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0日。
3.师市审核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
二、评审申报条件
参照平台“评审文件”栏目下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关于做好2019年度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兵职改办发〔2019〕35号)。
三、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申报地址:http://xjbt.yxlearning.com)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4.用人单位根据评审条件,审核申报人职称申报材料;成立考核推荐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为5-7人),召开推荐会议。如考核推荐通过,进入公示环节。
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盖章确认。在本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应为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3.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包括:申报名称、证书、论文、项目、科研成果等),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列入兵团专业技术职称服务平台黑名单,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新的职称。
4.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上传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特别是申报专业),对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人员在申报系统上坚决不予通过,对在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人员,上级主管部门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5.考核认定职称通过此职称申报通知入口进入,“申报类型”选择“考核认定”。申报兵团职称考核认定和特殊人才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范围内有效。
6.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工作。
7.《岗位说明书》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重要材料之一。事业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必须上传兵团人事人才信息系统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岗位说明书》,否则影响职称评审。
8.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师市工商业联合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9.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上传从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的自2019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每年须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工作期满一年,申请考核认定人员只需完成2022、2023年度公需课学习。
10.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师市人社局 先世玉 刘翠 0902—2566595
师市农业农村局 王梦婷 0902—2565009
师市工商联 肖鹏 0902—2565077
兵团人事人才职称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991-2604965
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正文
发布时间:2023-06-27
各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3年度第十三师新星市农业系列职称申报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兵团2023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函〔2023〕101号)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5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0日。
3.师市审核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
二、评审申报条件
参照平台“评审文件”栏目下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关于做好2019年度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兵职改办发〔2019〕35号)。
三、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申报地址:http://xjbt.yxlearning.com)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4.用人单位根据评审条件,审核申报人职称申报材料;成立考核推荐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为5-7人),召开推荐会议。如考核推荐通过,进入公示环节。
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盖章确认。在本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应为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3.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包括:申报名称、证书、论文、项目、科研成果等),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列入兵团专业技术职称服务平台黑名单,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新的职称。
4.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上传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特别是申报专业),对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人员在申报系统上坚决不予通过,对在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人员,上级主管部门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5.考核认定职称通过此职称申报通知入口进入,“申报类型”选择“考核认定”。申报兵团职称考核认定和特殊人才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范围内有效。
6.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工作。
7.《岗位说明书》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重要材料之一。事业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必须上传兵团人事人才信息系统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岗位说明书》,否则影响职称评审。
8.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师市工商业联合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9.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上传从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的自2019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每年须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工作期满一年,申请考核认定人员只需完成2022、2023年度公需课学习。
10.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师市人社局 先世玉 刘翠 0902—2566595
师市农业农村局 王梦婷 0902—2565009
师市工商联 肖鹏 0902—2565077
兵团人事人才职称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991-2604965
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