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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八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相关单位:

根据兵团教育局、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兵团教育系统2023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兵教发电〔2023〕20号)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师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职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1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15日。

3.师市审核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25日。

二、申报条件

参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关于做好2019年度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兵职改办发〔2019〕35号)。

三、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申报地址:http://xjbt.yxlearning.com)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类型、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4.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组建考核推荐小组(小组成员应为单数),审核通过后,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四、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用人单位已经注册的,不用重复注册,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及时联系主管部门管理员激活账户。

2.申报人员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应为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各学校、幼儿园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团场学校教师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年,符合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可通过政策倾斜不受单位岗位结构限制申报副高级职称。

4.援疆教师对口支援1年(含)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兵团申报职称。在兵团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兵团按照本地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

5.申报类型选择“政策倾斜”,享受针对团场的倾斜政策,取得的职称在团场范围内有效。

6.申报兵团职称考核认定和特殊人才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范围内有效。

7.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各学校在岗三支一扶人员)考核认定职称,通过“职称申报通知”入口进入,“申报类型”选择“考核认定”,申请考核认定需满足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满一年。

8.申报人员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包括:申报名称、证书、论文、项目、科研成果等),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列入兵团专业技术职称服务平台黑名单,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新的职称。

9.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上传的申报资料认真审核,必须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申报名称、申报学科、证书、论文、项目、科研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材料审验完毕相关责任人须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10.申报兵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均需参加职称答辩。中小学(幼儿园)职称评审,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答辩采取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答辩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为答辩通过;答辩不通过的申报人员不再进入审阅材料环节。

1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职称时,需上传从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的自2019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需要累计完成集中面授培训不少于120学时,校本培训不少于90学时,行业选修(师域特色课时)培训不少于50学时,信息技术能力提升2.0培训(远程培训)不少于100学时。工作期满一年,申请考核认定人员只需完成2022、2023年度公需课学习。

12.严格落实《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兵教办发〔2022〕1号)规定,职称晋升需提交师德档案。

13.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精神,申报人在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时,需同步上传定期注册页。

14.用人单位在审核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时,须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

联系人及电话:葛  玲     联系电话:0993-2068192

 

附件: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评审条件(试行)

3.关于做好2019年度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兵职改

办发〔2019〕35号)

4.职称网上申报材料要求

 

 

 

                                                                                                                 第八师石河子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八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7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相关单位:

根据兵团教育局、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兵团教育系统2023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兵教发电〔2023〕20号)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师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职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1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15日。

3.师市审核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25日。

二、申报条件

参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关于做好2019年度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兵职改办发〔2019〕35号)。

三、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申报地址:http://xjbt.yxlearning.com)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类型、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4.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组建考核推荐小组(小组成员应为单数),审核通过后,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四、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用人单位已经注册的,不用重复注册,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及时联系主管部门管理员激活账户。

2.申报人员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应为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各学校、幼儿园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团场学校教师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年,符合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可通过政策倾斜不受单位岗位结构限制申报副高级职称。

4.援疆教师对口支援1年(含)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兵团申报职称。在兵团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兵团按照本地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

5.申报类型选择“政策倾斜”,享受针对团场的倾斜政策,取得的职称在团场范围内有效。

6.申报兵团职称考核认定和特殊人才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范围内有效。

7.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各学校在岗三支一扶人员)考核认定职称,通过“职称申报通知”入口进入,“申报类型”选择“考核认定”,申请考核认定需满足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满一年。

8.申报人员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包括:申报名称、证书、论文、项目、科研成果等),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列入兵团专业技术职称服务平台黑名单,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新的职称。

9.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上传的申报资料认真审核,必须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申报名称、申报学科、证书、论文、项目、科研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材料审验完毕相关责任人须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10.申报兵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均需参加职称答辩。中小学(幼儿园)职称评审,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答辩采取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答辩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为答辩通过;答辩不通过的申报人员不再进入审阅材料环节。

1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职称时,需上传从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的自2019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需要累计完成集中面授培训不少于120学时,校本培训不少于90学时,行业选修(师域特色课时)培训不少于50学时,信息技术能力提升2.0培训(远程培训)不少于100学时。工作期满一年,申请考核认定人员只需完成2022、2023年度公需课学习。

12.严格落实《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兵教办发〔2022〕1号)规定,职称晋升需提交师德档案。

13.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精神,申报人在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时,需同步上传定期注册页。

14.用人单位在审核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时,须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

联系人及电话:葛  玲     联系电话:0993-2068192

 

附件: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评审条件(试行)

3.关于做好2019年度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兵职改

办发〔2019〕35号)

4.职称网上申报材料要求

 

 

 

                                                                                                                 第八师石河子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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