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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兵团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申报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兵团2023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函〔2023〕101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兵团档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档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为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档案工作人员。不包括按《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档案工作人员,以及各类院校从事档案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20日。

三、申报条件

参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 “职称评审——评审文件”栏目下2020年发布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四、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行业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申报资料,上传有关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4.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及相关材料交师市档案局审核。

6.经师市档案局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用人单位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人社部门审定。

五、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2.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填报错误的,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3.用人单位向人社部门提交材料时,必须扫描上传师市档案局审核并盖章同意的《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至平台,供人社部门审定。

4.事业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必须上传兵团人事人才信息系统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岗位说明书》;《兵团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岗位说明书》需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否则影响职称评审。

5.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组织或推荐符合条件的档案专业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并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单位,可根据档案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档案专业人员从事相关档案工作。

6.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上传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的《继续教育证书》,每年须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档案专业继续教育不少于60学时)。

7.申报兵团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及以上职称,均需参加职称答辩。

8.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各师市档案局或兵团档案系列职改办:0991-2890496;遇到平台使用问题,请咨询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991-2604965。

 

 

                               兵团档案系列职改办

                                 2023年8月3日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兵团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7

各位申报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兵团2023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函〔2023〕101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兵团档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档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为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档案工作人员。不包括按《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档案工作人员,以及各类院校从事档案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20日。

三、申报条件

参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 “职称评审——评审文件”栏目下2020年发布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四、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行业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申报资料,上传有关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4.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及相关材料交师市档案局审核。

6.经师市档案局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用人单位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人社部门审定。

五、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2.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填报错误的,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3.用人单位向人社部门提交材料时,必须扫描上传师市档案局审核并盖章同意的《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至平台,供人社部门审定。

4.事业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必须上传兵团人事人才信息系统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岗位说明书》;《兵团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岗位说明书》需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否则影响职称评审。

5.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组织或推荐符合条件的档案专业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并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单位,可根据档案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档案专业人员从事相关档案工作。

6.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上传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的《继续教育证书》,每年须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档案专业继续教育不少于60学时)。

7.申报兵团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及以上职称,均需参加职称答辩。

8.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各师市档案局或兵团档案系列职改办:0991-2890496;遇到平台使用问题,请咨询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991-2604965。

 

 

                               兵团档案系列职改办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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