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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兵团工程系列工业类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4年度兵团工程系列工业类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5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25日。

二、申报条件

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职称评审”栏目2023年9月公布的兵团工程系列钢铁、有色金属、煤炭、建材、化工(含制药)、轻工、纺织、电力、机械电子、信息通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为准。

三、申报对象

1.全兵团工程系列工业类钢铁、有色金属、煤炭、建材、化工(含制药)、轻工、纺织、电力、机械电子、信息通信专业符合申报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2.兵直单位工程系列工业类钢铁、有色金属、煤炭、建材、化工(含制药)、轻工、纺织、电力、机械电子专业符合申报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四、需要明确的政策

1.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应为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离退休、延迟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申报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从事专业工作的年限要符合评审条件的要求。

3.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4.援疆专业技术人才在援疆期间可申报相应职称。在兵团南疆工作的援疆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可同等享受兵团南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受平等待遇,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兵、师工商业联合会可作为审核、公示、推荐单位。

6.参加“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时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比例。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的限制,在(到)岗即聘、离岗取消。

7.对有基层服务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在专家服务基地中参加基层服务工作的专家在职称评审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

8.不具备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时,可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

9.职称申报类型为“考核认定”和“特殊人才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范围内有效;申报类型为“政策倾斜”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团场范围内有效;申报类型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双定向”岗位上有效。

五、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以下简称“服务网”,网址:http://rsrc.xjbthrss.cn:19001),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服务网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准确填写申报系列、专业、专业范围、申报类型以及资格取得情况和聘任情况等信息,并上传个人申报相关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4.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审核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职称管理部门审定。

6.师市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逐项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终审。

六、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2.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一个评审年度只能参加一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一经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终审通过将无法修改申报信息。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上传平台下载的自2020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

4.事业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必须上传兵团人才人事信息系统生成的带有二维码、盖章的《兵团事业单位工作编内人员登记表》以及任现职的《岗位说明书》。

5.援疆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需上传原单位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申报职称证明。

6.申报兵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均需参加职称答辩。答辩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含)以上为合格,可进入专业组评议。
  7.用人单位、师市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对申报人上传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特别是申报类型、申报专业、业绩成果等),对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的申报人员和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8.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汪海兴 0991—2896882。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1日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兵团工程系列工业类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3

各有关单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4年度兵团工程系列工业类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5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25日。

二、申报条件

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职称评审”栏目2023年9月公布的兵团工程系列钢铁、有色金属、煤炭、建材、化工(含制药)、轻工、纺织、电力、机械电子、信息通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为准。

三、申报对象

1.全兵团工程系列工业类钢铁、有色金属、煤炭、建材、化工(含制药)、轻工、纺织、电力、机械电子、信息通信专业符合申报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2.兵直单位工程系列工业类钢铁、有色金属、煤炭、建材、化工(含制药)、轻工、纺织、电力、机械电子专业符合申报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四、需要明确的政策

1.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应为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离退休、延迟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申报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从事专业工作的年限要符合评审条件的要求。

3.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4.援疆专业技术人才在援疆期间可申报相应职称。在兵团南疆工作的援疆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可同等享受兵团南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受平等待遇,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兵、师工商业联合会可作为审核、公示、推荐单位。

6.参加“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时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比例。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的限制,在(到)岗即聘、离岗取消。

7.对有基层服务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在专家服务基地中参加基层服务工作的专家在职称评审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

8.不具备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时,可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

9.职称申报类型为“考核认定”和“特殊人才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范围内有效;申报类型为“政策倾斜”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团场范围内有效;申报类型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双定向”岗位上有效。

五、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以下简称“服务网”,网址:http://rsrc.xjbthrss.cn:19001),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服务网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准确填写申报系列、专业、专业范围、申报类型以及资格取得情况和聘任情况等信息,并上传个人申报相关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4.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审核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职称管理部门审定。

6.师市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逐项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终审。

六、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2.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一个评审年度只能参加一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一经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终审通过将无法修改申报信息。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上传平台下载的自2020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

4.事业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必须上传兵团人才人事信息系统生成的带有二维码、盖章的《兵团事业单位工作编内人员登记表》以及任现职的《岗位说明书》。

5.援疆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需上传原单位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申报职称证明。

6.申报兵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均需参加职称答辩。答辩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含)以上为合格,可进入专业组评议。
  7.用人单位、师市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对申报人上传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特别是申报类型、申报专业、业绩成果等),对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的申报人员和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8.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汪海兴 0991—2896882。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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