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兵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岗位管理办法>》(兵人发〔2012〕75号)通知精神,根据兵团歌舞团空岗情况及其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意见,经研究,同意薛淑军同志聘任为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薛淑军,男,汉族,1977年10月出生,国家一级演员,
2012年12月聘任为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该同志聘任以来主要研究成果及业绩如下:
(一)2003年3月兵团迎春文艺晚会中荣获表演二等奖。
(二)2003年6月荣获《中华情》歌曲征集演唱大型系列活动一等奖。
(三)2005年3月歌曲《橄榄绿》荣获兵团第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四)2012年7月在歌舞剧《可爱的一朵玫瑰花》演出中表演优异,荣获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最佳演员奖。
根据《关于印发<兵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岗位管理办法>》(兵人发〔2012〕75号)申请条件规定,薛淑军同志符合第八条“奖项类”及“人才及社会影响类”中相关条件。
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邮编:830002
举报电话:
0991—2896693(监察处)
0991—289667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传真:0991—2896676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1日
正文
发布时间:2018-08-21
按照《关于印发<兵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岗位管理办法>》(兵人发〔2012〕75号)通知精神,根据兵团歌舞团空岗情况及其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意见,经研究,同意薛淑军同志聘任为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薛淑军,男,汉族,1977年10月出生,国家一级演员,
2012年12月聘任为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该同志聘任以来主要研究成果及业绩如下:
(一)2003年3月兵团迎春文艺晚会中荣获表演二等奖。
(二)2003年6月荣获《中华情》歌曲征集演唱大型系列活动一等奖。
(三)2005年3月歌曲《橄榄绿》荣获兵团第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四)2012年7月在歌舞剧《可爱的一朵玫瑰花》演出中表演优异,荣获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最佳演员奖。
根据《关于印发<兵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岗位管理办法>》(兵人发〔2012〕75号)申请条件规定,薛淑军同志符合第八条“奖项类”及“人才及社会影响类”中相关条件。
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邮编:8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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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289667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传真:0991—2896676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