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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第七师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面授培训班

可得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
所属区域:兵团第七师
所属职称:工程系列
培训时间2019-06-16~2019-06-22
立即报名

师企事业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19〕第57号令)有关要求和《关于做好兵团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19〕80号)精神,近期将举办2019年度建筑、水利、工交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9年第七师从事工程(建设、水利、工交)系列专业技术工作拟申报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面授方式。由兵团第七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由七师建设局、水利局、工信委三个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培训内容,系从事专业工作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集中面授60学时。集中面授期后将组织闭卷考试,重点测试集中面授培训综合内容,成绩合格后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6月16日—6月22日,6月16日报到(第七师党校培训部,全天)。

培训地点: 第七师党校培训楼五楼(联系电话:3222815)。

四、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根据自治区计委新计价费〔2004〕518号文件规定收取,现场缴费。

五、注意事项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填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一式一份(附近期照片,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在报名表背面,培训学员凭报名表报到(没有填写上述表格或表格未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不予参加培训)。

各单位负责职改工作的人员接到通知后,请认真组织,及时通知需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参加培训学员要服从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集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由个人申请、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方可有效。凡请假影响课时规定的,需补足课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准予记录继续教育管理平台。  

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docx


  第七师人社局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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