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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林彩霞等22位同志实验、科研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兵职改办发〔2019〕10号

各师市、院(校)职改办、兵直有关单位:

经兵团2018年度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兵团职改办审查,批准林彩霞等22位同志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通知如下:

一、研究员(正高)(5人)

第二师铁门关市(1人):林彩霞

第十三师(1人):王建春

新疆农垦科学院(3人):柳延涛、董承光、樊庆鲁

二、正高级实验师(1人)

石河子大学(1人):刘洪光

三、副研究员(副高)(11人)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1人):赵贺新

第八师石河子市(1人):姚炎帝

第十师北屯市(3人):吴宏达(援疆)、师臣(援疆)、李道明(援疆)

新疆农垦科学院(6人):张景、宋方圆、李宇辉、何帅、张鑫、崔凤娟

四、高级实验师(副高)(5人)

石河子大学(1人):王雪燕

塔里木大学(4人):曹琦、王丽君、刘小文、王亚明

上述同志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自2019年3月28日起计算。 

 

                         兵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


正文

关于批准林彩霞等22位同志实验、科研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0

兵职改办发〔2019〕10号

各师市、院(校)职改办、兵直有关单位:

经兵团2018年度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兵团职改办审查,批准林彩霞等22位同志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通知如下:

一、研究员(正高)(5人)

第二师铁门关市(1人):林彩霞

第十三师(1人):王建春

新疆农垦科学院(3人):柳延涛、董承光、樊庆鲁

二、正高级实验师(1人)

石河子大学(1人):刘洪光

三、副研究员(副高)(11人)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1人):赵贺新

第八师石河子市(1人):姚炎帝

第十师北屯市(3人):吴宏达(援疆)、师臣(援疆)、李道明(援疆)

新疆农垦科学院(6人):张景、宋方圆、李宇辉、何帅、张鑫、崔凤娟

四、高级实验师(副高)(5人)

石河子大学(1人):王雪燕

塔里木大学(4人):曹琦、王丽君、刘小文、王亚明

上述同志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自2019年3月28日起计算。 

 

                         兵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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