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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兵团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9〕180号)精神,现就做好兵团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教育教学业绩

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采用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淡化论文、科研要求。侧重考察其教书育人实绩,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

二、实行分类评价

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推进分类评价。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压实评审专家责任的同时,不断提高评审专家素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重要性,把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特点,实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分类评价。

三、深化改革和落实待遇

为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各师市职称评审中的主体作用,从2019年起,在下放各师市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权的基础上,进一步下放中小学教师的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时,鼓励教师跨校评聘。推进师管校聘改革,建立师域内岗位数量统筹分配机制,盘活岗位存量。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办法,对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前已经取得任职资格但未被聘用的,要择优聘用。加强聘后管理,对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解聘条款的,对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要求,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四、进一步向南疆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中、高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继续向南疆和贫困团场倾斜。对长期在南疆和贫困团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结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落实《在南疆师市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方案》(兵人社发〔2019〕39号)相关规定。在第一师阿拉尔市、第二师铁门关市、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十四师昆玉市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可单独建立南疆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进行单独评审。

五、继续做好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继续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的政策导向,继续向南疆和基层一线倾斜。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30%。

六、规范职称评审流程

从2019年起,通过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

称平台)登陆地址为http://xjbt.yxlearning.com,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评审。申报人员、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均须使用该平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评审。

(一)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兵团职称政策,制定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评审委员会组建办法、评审程序、评审纪律监督和投诉受理制度等)、下发职称评审通知等。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组建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中小学教师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并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通过平台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评审时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二)做好职称申报审核。申报职称评审的中小学教师,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申报人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在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上,通过注册,获取账号和密码,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原件的扫描件(如上传复印件须在原盖章处加盖红色公章进行二次确认)。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成立专家考评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后写出具体推荐意见,利用平台系统打印《用人单位考核推荐结果公示表》,单位领导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考核推荐结果公示表》上传到平台系统中备案。用人单位、各师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确保职称评审公正严明。

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有重大学术技术突破,在社会各项教育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合理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侧重考查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人要填写任职以来的工作量和效果。扫描近三年每学期3个完整课时的教案或听课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扫描课程表、花名册、教学计划的内容。电子教案要能够反映出教学过程的相关内容,要有注释、心得等。其他形式的教案可转化成相应格式上传。单位要审核其教案和听课记录的真实性,审核所提供的教案和听课记录是否为本人所写,教案是否与所代班级专业相一致,同时上传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注明教学工作量是否属实,教案名称,使用时限,教学效果),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对使用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案或听课记录,须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组织职称评审。各师市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通过平台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抽取。职称评审委员会经过评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2/3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未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者补充投票)。不具备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条件的师市,可探索相邻师市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联合评审或通过协商,委托具备条件的师市代为评审。

评审会议结束时,由主任委员或者主持评审会议的副主任委员宣布投票结果,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加盖职称评审委员会印章。评审结果必须上传到平台中统一管理。评审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内容包括出席评委、评审对象、评议意见、投票结果等内容,会议记录归档管理。

(四)评审结果公示。职称评审结果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按照规定由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平台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备案后予以公示确认。

七、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一)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各环节程序,强化公示公开,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问题线索要逐一核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以及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惩处。

(二)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师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巡查,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对查实的违纪违规问题做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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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  团  教  育  局

2019年10月9日


正文

关于做好2019年兵团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5

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9〕180号)精神,现就做好兵团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教育教学业绩

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采用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淡化论文、科研要求。侧重考察其教书育人实绩,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

二、实行分类评价

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推进分类评价。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压实评审专家责任的同时,不断提高评审专家素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重要性,把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特点,实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分类评价。

三、深化改革和落实待遇

为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各师市职称评审中的主体作用,从2019年起,在下放各师市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权的基础上,进一步下放中小学教师的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时,鼓励教师跨校评聘。推进师管校聘改革,建立师域内岗位数量统筹分配机制,盘活岗位存量。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办法,对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前已经取得任职资格但未被聘用的,要择优聘用。加强聘后管理,对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解聘条款的,对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要求,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四、进一步向南疆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中、高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继续向南疆和贫困团场倾斜。对长期在南疆和贫困团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结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落实《在南疆师市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方案》(兵人社发〔2019〕39号)相关规定。在第一师阿拉尔市、第二师铁门关市、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十四师昆玉市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可单独建立南疆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进行单独评审。

五、继续做好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继续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的政策导向,继续向南疆和基层一线倾斜。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30%。

六、规范职称评审流程

从2019年起,通过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

称平台)登陆地址为http://xjbt.yxlearning.com,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评审。申报人员、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均须使用该平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评审。

(一)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兵团职称政策,制定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评审委员会组建办法、评审程序、评审纪律监督和投诉受理制度等)、下发职称评审通知等。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组建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中小学教师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并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通过平台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评审时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二)做好职称申报审核。申报职称评审的中小学教师,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申报人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在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上,通过注册,获取账号和密码,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原件的扫描件(如上传复印件须在原盖章处加盖红色公章进行二次确认)。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成立专家考评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后写出具体推荐意见,利用平台系统打印《用人单位考核推荐结果公示表》,单位领导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考核推荐结果公示表》上传到平台系统中备案。用人单位、各师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确保职称评审公正严明。

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有重大学术技术突破,在社会各项教育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合理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侧重考查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人要填写任职以来的工作量和效果。扫描近三年每学期3个完整课时的教案或听课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扫描课程表、花名册、教学计划的内容。电子教案要能够反映出教学过程的相关内容,要有注释、心得等。其他形式的教案可转化成相应格式上传。单位要审核其教案和听课记录的真实性,审核所提供的教案和听课记录是否为本人所写,教案是否与所代班级专业相一致,同时上传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注明教学工作量是否属实,教案名称,使用时限,教学效果),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对使用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案或听课记录,须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组织职称评审。各师市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通过平台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抽取。职称评审委员会经过评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2/3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未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者补充投票)。不具备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条件的师市,可探索相邻师市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联合评审或通过协商,委托具备条件的师市代为评审。

评审会议结束时,由主任委员或者主持评审会议的副主任委员宣布投票结果,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加盖职称评审委员会印章。评审结果必须上传到平台中统一管理。评审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内容包括出席评委、评审对象、评议意见、投票结果等内容,会议记录归档管理。

(四)评审结果公示。职称评审结果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按照规定由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平台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备案后予以公示确认。

七、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一)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各环节程序,强化公示公开,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问题线索要逐一核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以及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惩处。

(二)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师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巡查,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对查实的违纪违规问题做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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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  团  教  育  局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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