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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兵团2020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

兵人社发电〔2020〕 91号


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校)人事处,兵团机关有关部门,兵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印发兵团贯彻落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党办发〔2019〕51号)精神,扎实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职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阶梯和通道,具有引导和激励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能力素质的重要作用。职称工作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对于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职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国家职称政策和兵团职称工作安排,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满足选才用才需求。

二、工作总体安排

(一)组建评审委员会。各师市、院(校)、各部门按照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应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连同评审工作方案、量化赋分标准一并向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组建,不得跨系列组建综合性职称评审委员会。有意向申请自主组织开展评审的部门(单位),可向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组建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重点做好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连队“两委”等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工作,畅通职称申报渠道。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由所在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兵、师工商业联合会也可作为审核、公示、推荐单位。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推荐。

(三)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兵团行业主管部门要以职业属性和行业特点为基础,根据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在总结2019年职称工作和汇总评委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评审条件和量化赋分标准,并报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规范职称申报审核。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并提供《兵团继续教育证书》。受疫情影响,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集中面授可不作硬性要求,具体要求由各师市、各部门(单位)自行确定。事业单位编制内和备案制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应上传由兵团人事人才系统生成的,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兵团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和《岗位说明书》。

(五)合理收取评审费。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要求,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评审费,并自觉接受监督和审计。

(六)时间安排。2020年8月30日前,各系列(专业)完成个人申报和单位审核推荐、公示工作;9月30日前,各师市、院(校)、各部门完成审核工作;10月9日起,各师市、院(校)、各部门组织评审工作;12月20日前,完成评审、发证工作。

考评结合的卫生、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等系列,公布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后,20日内完成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和公示工作;40日内相关部门完成审核工作;60内完成评审、发证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确保职称评审公正严明。兵团、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兵团、师市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对职称的整体数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职称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要切实提高对职称政策宣传工作的认识,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活动,让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充分了解职称政策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要及时对外发布职称工作联系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职称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系列(专业)职称的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巡查,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列入兵团专业技术职称服务平台黑名单,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被检查的单位、相关机构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职称评审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为确保按时完成2020年职称工作任务,要尽快启动职称申报、审核工作,在贯彻落实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中,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兵团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玉萍  李宽   0991—2896676

兵团专业技术职称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991—2604965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


正文

关于做好兵团2020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3

兵人社发电〔2020〕 91号


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校)人事处,兵团机关有关部门,兵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印发兵团贯彻落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党办发〔2019〕51号)精神,扎实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职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阶梯和通道,具有引导和激励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能力素质的重要作用。职称工作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对于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职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国家职称政策和兵团职称工作安排,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满足选才用才需求。

二、工作总体安排

(一)组建评审委员会。各师市、院(校)、各部门按照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应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连同评审工作方案、量化赋分标准一并向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组建,不得跨系列组建综合性职称评审委员会。有意向申请自主组织开展评审的部门(单位),可向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组建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重点做好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连队“两委”等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工作,畅通职称申报渠道。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由所在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兵、师工商业联合会也可作为审核、公示、推荐单位。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推荐。

(三)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兵团行业主管部门要以职业属性和行业特点为基础,根据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在总结2019年职称工作和汇总评委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评审条件和量化赋分标准,并报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规范职称申报审核。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并提供《兵团继续教育证书》。受疫情影响,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集中面授可不作硬性要求,具体要求由各师市、各部门(单位)自行确定。事业单位编制内和备案制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应上传由兵团人事人才系统生成的,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兵团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和《岗位说明书》。

(五)合理收取评审费。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要求,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评审费,并自觉接受监督和审计。

(六)时间安排。2020年8月30日前,各系列(专业)完成个人申报和单位审核推荐、公示工作;9月30日前,各师市、院(校)、各部门完成审核工作;10月9日起,各师市、院(校)、各部门组织评审工作;12月20日前,完成评审、发证工作。

考评结合的卫生、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等系列,公布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后,20日内完成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和公示工作;40日内相关部门完成审核工作;60内完成评审、发证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确保职称评审公正严明。兵团、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兵团、师市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对职称的整体数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职称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要切实提高对职称政策宣传工作的认识,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活动,让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充分了解职称政策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要及时对外发布职称工作联系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职称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系列(专业)职称的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巡查,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列入兵团专业技术职称服务平台黑名单,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被检查的单位、相关机构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职称评审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为确保按时完成2020年职称工作任务,要尽快启动职称申报、审核工作,在贯彻落实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中,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兵团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玉萍  李宽   0991—2896676

兵团专业技术职称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991—2604965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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