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附)属单位及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确保2021年上半年考核认定工作能扎实有序的推进,现将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范围
普通全日制院校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与其学历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非首次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按正常程序参加职称评审。
二、考核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师德师风良好,能够胜任理论教学工作。
3.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身体健康,能够履行现岗位职责。
4.任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5.在行业工作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6.完成考核认定年度内的继续教育公需课的在线学习。
(二)学历及业绩条件
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试行)》(石大校发〔2018〕264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7日。
2.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15日。
3.职改办审核、公示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
(二)考核认定程序
1.申报人员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rsrc.xjbthrss.gov.cn:19001//)职称申报系统,通过注册,获取账号和密码。
2.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附件,申报材料须为原件的扫描件(如上传复印件须在原盖章处加盖红色公章进行二次确认)。
3.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审核公示。
4.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职改办审定。
5.职改办经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核准发文。
四、按照考核认定条件的规定,应上传以下材料:
(一)个人电子版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照片、高校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二)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经审签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五)见习期满考核鉴定结果证明,工作不足1年的由单位出具工作鉴定。
(六)第一、第二层次的博士,需将认定层次的业绩材料上传至平台其他信息模块。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学历、资历、业绩、水平等基本任职条件进行考核和申报,不得弄虚作假。
(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及现已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系列(专业),不参加此次考核认定。
(三)各单位请勿修改《用人单位考核推荐结果公示表》(从职称系统中直接下载)中的固定部分内容。
(四)如有政策问题请咨询人事处职称与岗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08办公室),电话号码:2055630。
(五)职称系统技术服务QQ 1群:64300069 ,服务电话:0991-2604965。
石河子大学人事处
2021年4月1日
正文
发布时间:2021-04-06
各学院、直(附)属单位及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确保2021年上半年考核认定工作能扎实有序的推进,现将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范围
普通全日制院校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与其学历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非首次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按正常程序参加职称评审。
二、考核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师德师风良好,能够胜任理论教学工作。
3.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身体健康,能够履行现岗位职责。
4.任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5.在行业工作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6.完成考核认定年度内的继续教育公需课的在线学习。
(二)学历及业绩条件
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试行)》(石大校发〔2018〕264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7日。
2.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15日。
3.职改办审核、公示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
(二)考核认定程序
1.申报人员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rsrc.xjbthrss.gov.cn:19001//)职称申报系统,通过注册,获取账号和密码。
2.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附件,申报材料须为原件的扫描件(如上传复印件须在原盖章处加盖红色公章进行二次确认)。
3.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审核公示。
4.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职改办审定。
5.职改办经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核准发文。
四、按照考核认定条件的规定,应上传以下材料:
(一)个人电子版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照片、高校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二)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经审签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五)见习期满考核鉴定结果证明,工作不足1年的由单位出具工作鉴定。
(六)第一、第二层次的博士,需将认定层次的业绩材料上传至平台其他信息模块。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学历、资历、业绩、水平等基本任职条件进行考核和申报,不得弄虚作假。
(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及现已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系列(专业),不参加此次考核认定。
(三)各单位请勿修改《用人单位考核推荐结果公示表》(从职称系统中直接下载)中的固定部分内容。
(四)如有政策问题请咨询人事处职称与岗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08办公室),电话号码:2055630。
(五)职称系统技术服务QQ 1群:64300069 ,服务电话:0991-2604965。
石河子大学人事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