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人社发〔2021〕25号
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兵团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持续深化兵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机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文件,现就进一步扩大兵团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自主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自主权
(一)师市、团场所属事业单位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经师市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团场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师市人社局)审核备案,由师市人社局印发核准文件。
(二)兵团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经兵团机关部门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兵团人社局)审核备案,由兵团人社局印发核准文件。
(三)兵团直属事业单位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经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报兵团人社局审核备案,由兵团人社局印发核准文件。
二、扩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自主权
(一)师市、团场所属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研究拟定岗位聘用(竞聘)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本单位工作人员意见,经师市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团场党委研究同意后,开展相关聘用工作。拟聘人员信息由事业单位通过兵团人事人才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经师市主管部门、团场审核确认后,报师市人社局备案。备案通过后,事业单位自主印发聘用文件,及时变更《聘用合同》,将聘用文件和《聘用合同》维护至系统人员基础信息中。
(二)兵团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研究拟定岗位聘用(竞聘)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本单位工作人员意见,经兵团机关部门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开展相关聘用工作。拟聘人员信息由事业单位通过系统,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兵团人社局备案。备案通过后,事业单位自主印发聘用文件,及时变更《聘用合同》,将聘用文件和《聘用合同》维护至系统人员基础信息中。
(三)兵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由其人事部门研究拟定岗位聘用(竞聘)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本单位工作人员意见,经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开展相关聘用工作。拟聘人员信息由事业单位通过系统报兵团人社局备案。备案通过后,事业单位自主印发聘用文件,及时变更《聘用合同》,将聘用文件和《聘用合同》维护至系统人员基础信息中。
三、工作方式
兵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相关工作统一在系统上操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操作流程(附件1)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操作流程(附件2)开展工作。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的材料模板见附件3、4、5、6、7、8、9。各医联(共)体、中小学学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流程参照执行。
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研究并书面授权,可自主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结果通过系统报送主管部门审批,人社部门备案。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由同级人社部门统筹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研究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抓好本领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确保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成效。
(二)依法依规,严肃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压实工作责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不按文件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要及时纠正错误,并追究违规违纪人员相关责任。
(三)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主动与人社部门沟通联系,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兵团人社局将适时推广各部门、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所发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操作流程
2.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操作流程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调整方案主管部门来函模板
4.人社部门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模板
5.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方案请示模板
6.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方案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模板
7.事业单位拟聘人员请示模板
8.事业单位拟聘人员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模板
9.事业单位聘用文件模板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6日
附件下载:附件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