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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塔里木大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考核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兵团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1〕50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校2021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考核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15日。

2.单位审核、考评推荐、公示、送审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25日。

二、申报对象

1.评审对象:符合塔里木大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拟申报2021年度职称评审的教师。

2.考核认定对象:2020年入职,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教师,以及其他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教师。

三、申报条件

按照《塔里木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点击打开链接:https://rsc.taru.edu.cn/info/11135/271406.htm)执行。

四、申报程序

1.个人注册。申报人员登录兵团专业技术职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rsrc.xjbthrss.gov.cn:19001/),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用人单位及时完成申报人员个人账号审核。

2.填报材料。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相关原件材料,确认无误后送审到用人单位。

3.单位审核。用人单位指定专人作为本单位职称工作管理员,同时组成职称审核小组,对照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对申报人员在平台中填报内容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认真审核,对学历、学位、表彰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科研项目等业绩成果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意识形态审核,严把申报材料初审关。审核中,对教学类、科研类业绩成果涉及类别、等级界定等问题,报由教务部门、科研部门审核认定。

4.考核推荐。用人单位成立职称评审专家考核推荐小组。成员由各单位主要领导、学术委员会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申报人员向用人单位职称评审专家考核推荐小组述职,重点对照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进行述职。专家考核推荐小组结合述职情况、申报材料审核结果等,对申报人员的品德、学识、能力和业绩等情况是否符合评审条件进行评议,并出具明确的推荐意见。各用人单位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全程监督本单位职称评审考核推荐工作。

5.公示。用人单位按公示模板(附件1)将拟推荐人选情况连同平台导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送审。公示无异议后,在平台中上传《用人单位考核推荐结果公示表》,并送审至学校职改办,同时将2021年度职称评审推荐人选花名册(附件2)、《塔里木大学评审职称人员服务协议书》、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材料报学校职改办。

五、需要明确的事项

1.自2021年起,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均需参加职称答辩。需提前准备5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PPT格式,文件名:学科+级别+姓名+工作单位),于9月30日前发送至所在单位职称工作管理员处。

2.申报兵团职称考核认定和特殊人才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范围内有效。

3.申报职称时,必须上传《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岗位说明书》,由人事处人事管理科统一提供。

4.完成继续教育学习。需上传从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的自2019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

5.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校职称评审的,需提交援派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函。

6.申报人员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要求》(附件3)填报。对未按规范要求填报的,造成材料文、图不对应、图片不清晰、漏报、无法阅审等情况的,将影响职称评审,责任由个人承担。

7.年度考核表、职称资格文件及聘任文件由申报人自行联系档案室、档案馆复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表格固定内容不得修改)由各单位从平台中导出并填写,公示无异议后上传到平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待申报人员填写完成,点击送审后方可从系统导出打印。

8.申报人员完成网上材料填报后,还须向用人单位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材料(复印件,单位审核人签字、盖章),按平台材料顺序及上传要求,编制目录、标注页码,并胶钉成册。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与平台上传的材料一致,且一一对应复印,否则不予认可。

六、工作要求

1.严肃职称评审纪律。要严把职称申报审核关,严格职称评审,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凡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或随意降低评价标准,不能按时完成评审任务,不能保证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用人单位,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对于未严格把关,将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推荐至学校的,学校将取消申报人员第二年申报资格,并追究用人单位责任。

2.强化监督管理,对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复查、投诉机制。对于程序违规、结果违纪等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予以严肃查处。

3.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责任意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用人单位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学院(部)相关领导和经办人员责任。

联系方式:许凌博    0997-4680614


附件:

附件1.单位公示模板.doc

附件2.2021年度职称评审推荐人选花名册.doc

附件3.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要求.doc

附件4.塔里木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汇总表2021.docx

附件5.2021年塔里木大学教师职称评审学科评议阶段量化赋分参考标准.pdf


塔里木大学职改办

2021年8月26日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塔里木大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考核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0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兵团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1〕50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校2021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考核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15日。

2.单位审核、考评推荐、公示、送审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25日。

二、申报对象

1.评审对象:符合塔里木大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拟申报2021年度职称评审的教师。

2.考核认定对象:2020年入职,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教师,以及其他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教师。

三、申报条件

按照《塔里木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点击打开链接:https://rsc.taru.edu.cn/info/11135/271406.htm)执行。

四、申报程序

1.个人注册。申报人员登录兵团专业技术职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rsrc.xjbthrss.gov.cn:19001/),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用人单位及时完成申报人员个人账号审核。

2.填报材料。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相关原件材料,确认无误后送审到用人单位。

3.单位审核。用人单位指定专人作为本单位职称工作管理员,同时组成职称审核小组,对照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对申报人员在平台中填报内容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认真审核,对学历、学位、表彰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科研项目等业绩成果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意识形态审核,严把申报材料初审关。审核中,对教学类、科研类业绩成果涉及类别、等级界定等问题,报由教务部门、科研部门审核认定。

4.考核推荐。用人单位成立职称评审专家考核推荐小组。成员由各单位主要领导、学术委员会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申报人员向用人单位职称评审专家考核推荐小组述职,重点对照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进行述职。专家考核推荐小组结合述职情况、申报材料审核结果等,对申报人员的品德、学识、能力和业绩等情况是否符合评审条件进行评议,并出具明确的推荐意见。各用人单位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全程监督本单位职称评审考核推荐工作。

5.公示。用人单位按公示模板(附件1)将拟推荐人选情况连同平台导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送审。公示无异议后,在平台中上传《用人单位考核推荐结果公示表》,并送审至学校职改办,同时将2021年度职称评审推荐人选花名册(附件2)、《塔里木大学评审职称人员服务协议书》、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材料报学校职改办。

五、需要明确的事项

1.自2021年起,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均需参加职称答辩。需提前准备5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PPT格式,文件名:学科+级别+姓名+工作单位),于9月30日前发送至所在单位职称工作管理员处。

2.申报兵团职称考核认定和特殊人才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范围内有效。

3.申报职称时,必须上传《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岗位说明书》,由人事处人事管理科统一提供。

4.完成继续教育学习。需上传从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的自2019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

5.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校职称评审的,需提交援派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函。

6.申报人员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要求》(附件3)填报。对未按规范要求填报的,造成材料文、图不对应、图片不清晰、漏报、无法阅审等情况的,将影响职称评审,责任由个人承担。

7.年度考核表、职称资格文件及聘任文件由申报人自行联系档案室、档案馆复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表格固定内容不得修改)由各单位从平台中导出并填写,公示无异议后上传到平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待申报人员填写完成,点击送审后方可从系统导出打印。

8.申报人员完成网上材料填报后,还须向用人单位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材料(复印件,单位审核人签字、盖章),按平台材料顺序及上传要求,编制目录、标注页码,并胶钉成册。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与平台上传的材料一致,且一一对应复印,否则不予认可。

六、工作要求

1.严肃职称评审纪律。要严把职称申报审核关,严格职称评审,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凡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或随意降低评价标准,不能按时完成评审任务,不能保证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用人单位,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对于未严格把关,将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推荐至学校的,学校将取消申报人员第二年申报资格,并追究用人单位责任。

2.强化监督管理,对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复查、投诉机制。对于程序违规、结果违纪等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予以严肃查处。

3.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责任意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用人单位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学院(部)相关领导和经办人员责任。

联系方式:许凌博    0997-4680614


附件:

附件1.单位公示模板.doc

附件2.2021年度职称评审推荐人选花名册.doc

附件3.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要求.doc

附件4.塔里木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汇总表2021.docx

附件5.2021年塔里木大学教师职称评审学科评议阶段量化赋分参考标准.pdf


塔里木大学职改办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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