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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兵团文学创作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1年度兵团文学创作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25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5日。

二、申报条件

参照平台“评审条件”栏目下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三、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申报地址:http://xjbt.yxlearning.com)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信息资料,并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四、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2.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3.申报兵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均需参加职称答辩。

4.援疆专业技术人才在援疆期间可申报相应职称。在南疆师市工作的援疆技术专业人才申报职称时,可同等享受南疆师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

5.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必须上传兵团人事人才系统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岗位说明书》,否则影响职称评审。

6.实行岗位管理技术人才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7.用人单位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材料时,必须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供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8.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咨询兵团党委宣传部文艺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乔昆鹏,0991-2890498。

 

兵团党委宣传部

                                2021年9月30日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兵团文学创作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各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1年度兵团文学创作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25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5日。

二、申报条件

参照平台“评审条件”栏目下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三、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申报地址:http://xjbt.yxlearning.com)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信息资料,并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四、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2.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3.申报兵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均需参加职称答辩。

4.援疆专业技术人才在援疆期间可申报相应职称。在南疆师市工作的援疆技术专业人才申报职称时,可同等享受南疆师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

5.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必须上传兵团人事人才系统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岗位说明书》,否则影响职称评审。

6.实行岗位管理技术人才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7.用人单位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材料时,必须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供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8.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咨询兵团党委宣传部文艺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乔昆鹏,0991-2890498。

 

兵团党委宣传部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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