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3年度第十师农牧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5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5日。
3.师职改办审核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15日。
二、评审申报条件
参照平台“评审文件”栏目下新修订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工程系列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照相应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开展申报。
三、考核认定申报条件
(一)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范围须是普通全日制院校毕业,考核认定申报人员学历所学专业、从事工作的专业和申报职称的专业必须三者一致。
(二)考核认定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能够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在行业工作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5.有从业资格要求的专业,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须具备从业资格。
6.完成考核认定年度内的继续教育学习。
(三)考核认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
1.全日制普通中专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初级(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初级(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在团场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为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资格仅在团场范围内有效。
4.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相应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申报地址:http://xjbt.yxlearning.com)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推荐单位工作要求,单位审核把关是关键。一是初审,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报专业是否与单位岗位设置一致,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材料和工作业绩的真实性);二是选拔,各单位须成立相应的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情况进行评价,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名单,经单位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推荐上报;三是公示,按规定在本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公示。
4.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审核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6.事业单位编制内和备案制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应上传由兵团人事人才系统生成的,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兵团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和《岗位说明书》。
五、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2.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3.用人单位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材料时,必须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供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4.需考核认定相应级别职称的不再单独另发通知,在此通知下申报即可,需准确选择“申报类型”。
5.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师职改办,联系方式:0906—3371195。
第十师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正文
发布时间:2023-06-13
各位申报人员:
为做好2023年度第十师农牧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5日。
2.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5日。
3.师职改办审核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15日。
二、评审申报条件
参照平台“评审文件”栏目下新修订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工程系列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照相应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开展申报。
三、考核认定申报条件
(一)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范围须是普通全日制院校毕业,考核认定申报人员学历所学专业、从事工作的专业和申报职称的专业必须三者一致。
(二)考核认定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能够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在行业工作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5.有从业资格要求的专业,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须具备从业资格。
6.完成考核认定年度内的继续教育学习。
(三)考核认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
1.全日制普通中专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初级(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初级(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在团场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为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资格仅在团场范围内有效。
4.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认定相应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申报方式
1.用人单位登录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按照隶属关系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单位账号,提交主管部门核定。
2.用人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员通过平台(申报地址:http://xjbt.yxlearning.com)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3.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推荐单位工作要求,单位审核把关是关键。一是初审,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报专业是否与单位岗位设置一致,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材料和工作业绩的真实性);二是选拔,各单位须成立相应的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情况进行评价,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名单,经单位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推荐上报;三是公示,按规定在本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公示。
4.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审核公示。
5.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6.事业单位编制内和备案制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应上传由兵团人事人才系统生成的,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兵团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和《岗位说明书》。
五、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须先行注册成功后,个人才能注册。
2.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3.用人单位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材料时,必须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供上级相关部门审定。
4.需考核认定相应级别职称的不再单独另发通知,在此通知下申报即可,需准确选择“申报类型”。
5.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师职改办,联系方式:0906—3371195。
第十师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