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兵人社发〔2019〕57号)有关要求,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于近期举办2024年度师市农牧系列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师市从事农牧系列相关专业工作,拟申报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面授方式。培训内容系从事专业工作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集中面授60学时。集中面授结束将组织闭卷考试,重点测试集中面授培训综合内容,成绩合格后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三、报名方法、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报名方法
在线报名,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站(xjbt.yxlearning.com)“集中面授”版块中“五师继续教育基地”点击相应班级报名。报名截至时间:2月27日18:00前。
(二)报名时间:2024年2月23日—2月27日;
(三)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计委新计价费〔2004〕518号文件规定收取。
(四)培训费用:初级125元(其中:报名费5元、培训费100元、考核费20元)。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兵人社发〔2019〕57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2015〕第25号令),学员培训经费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单位相关经费中列支。
(五)收费方式:报名结束后统一通知缴费。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4年3月4日—3月8日
(二)培训地点:师党委党校(双河市红星二路286号)
(三)报到时间:2024年3月3日
(四)报到地点:师党委党校学员楼1楼大厅
五、相关要求
(一)本次培训实行封闭管理,学员统一在师党委党校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学员必须集中精力学习,培训前要及时处理好手头事务,完成工作交接,学习培训期间不得无故旷课,不得擅自离校。学员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不得累计超过总学时的1/7,否则将判定继续教育面授学时为不合格。
(三)学员学习培训期间一律不准饮酒。学员之间、学员和教师之间、学员和工作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宴请。学员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提醒、通报批评、责令退学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学员所在单位通报和备案,学员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依纪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冶金霞 0909-6666320
注意事项:
(一)本次培训实行封闭管理,学员统一在师党委党校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学员必须集中精力学习,培训前要及时处理好手头事务,完成工作交接,学习培训期间不得无故旷课,不得擅自离校。学员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不得累计超过总学时的1/7,否则将判定继续教育面授学时为不合格。
(三)学员学习培训期间一律不准饮酒。学员之间、学员和教师之间、学员和工作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宴请。学员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提醒、通报批评、责令退学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学员所在单位通报和备案,学员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依纪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