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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塔里木大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兵团2023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函〔2023〕101号)和《关于做好兵团教育系统2023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兵教发电〔2023〕20号)有关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塔里木大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21日。

(二)单位审核、考评推荐、公示、送审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符合塔里木大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拟申报2023年度职称评审的教师(2023年考核认定通知另行发布,2022年入职教师及以往未认定职称的教师请勿申报本次评审)。

三、申报条件

按照《塔里木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校发〔2019〕136号)(点击打开链接:https://rsc.taru.edu.cn/nry.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135&wbnewsid=271406)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注册。申报人员登录兵团专业技术职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rsrc.xjbthrss.gov.cn:19001/),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用人单位及时完成申报人员个人账号审核。

(二)填报材料。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相关原件材料,确认无误后送审到用人单位。

(三)单位审核。用人单位指定专人作为本单位职称工作管理员,同时组成职称审核小组,对照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对申报人员在平台中填报内容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认真审核,对学历、学位、表彰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科研项目等业绩成果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意识形态审核,严把申报材料初审关。审核中,对教学类、科研类业绩成果涉及类别、等级界定等问题,报由教务部门、科研部门审核认定。

(四)考核推荐。用人单位成立职称评审专家考核推荐小组。成员由各单位主要领导、学术委员会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申报人员向用人单位职称评审专家考核推荐小组述职,重点对照评审条件进行述职。专家考核推荐小组结合述职情况、申报材料审核结果等,对申报人员的品德、学识、能力和业绩等情况是否符合评审条件进行评议,并出具明确的推荐意见。各用人单位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全程监督本单位职称评审考核推荐工作。

(五)公示。用人单位按公示模板(附件1)将拟推荐人选情况连同平台导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送审。公示无异议后,在平台中上传《用人单位考核推荐结果公示表》,并送审至学校职改办,同时将《2023年度职称评审推荐人选花名册》(附件2)、《塔里木大学评审职称人员服务协议书》、装订成册的申报人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学校职改办。

五、填报说明

(一)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均需参加职称答辩。答辩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为答辩合格。申报人员需提前准备5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PPT格式,文件名:学科+级别+姓名+工作单位),于8月31日前发送至所在单位职称工作管理员处。

(二)申报职称时,必须上传《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岗位说明书》,由人事处人事科统一提供。

(三)根据《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兵教办发〔2022〕1号)规定,申报职称须上传2021、2022年度师德档案。

(四)完成继续教育学习。需上传从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的《继续教育证书》(2019年-2023年)。

(五)对口支援1年(含)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学校参加职称评审。需上传派出单位同意在学校评审职称的函,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学校评审标准和流程参加评审。

(六)申报人员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按照《2023年度塔里木大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要求》(附件3)填报。对未按规范要求填报的,造成材料文、图不对应、图片不清晰、漏报、无法阅审等情况的,将影响职称评审,责任由个人承担。

(七)年度考核表、职称资格文件及聘任文件由申报人自行联系学校档案室、档案馆复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表格内容不得修改)由各单位从平台中导出并填写,公示无异议后上传到平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待申报人员填写完成,点击送审后方可从系统导出打印。

(八)申报人员完成网上材料填报后,还须向用人单位提供一份纸质申报材料(按平台上传顺序编制目录并标注页码,由单位审核人签字盖章并装订成册)。职称评审以上传职称服务平台的材料为准,纸质材料仅作为辅助材料,必须与平台上传的材料保持一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用人单位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职称申报、审核、考核推荐、公示等程序,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正严明。

(二)加强政策宣传。用人单位要切实提高对职称政策宣传工作的认识,积极开展职称政策宣传活动,让专业技术人员充分了解职称政策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三)严肃职称评审纪律。用人单位要严把职称申报审核关,严格职称评审工作纪律,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凡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或随意降低评价标准,不能按时完成评审任务,不能保证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用人单位,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对于未严格把关,将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推荐至学校的,学校将取消申报人员第二年申报资格,并追究用人单位责任。

(四)加强监督管理。对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公示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复查、投诉机制。对于程序违规、结果违纪等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予以严肃查处。

(五)加强责任意识和问责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列入兵团专业技术职称服务平台黑名单,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用人单位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学院(部)相关领导和经办人员责任。

(六)扎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各用人单位要尽快启动职称申报、审核工作,在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中,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学校职改办联系。

联系方式:袁老师    0997-4680614

 

附件:1.单位公示模板

2.2023年度塔里木大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推荐人选花名册

3.2023年度塔里木大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4.塔里木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5.2023年塔里木大学教师职称评审学科评议阶段量化赋分参考标准

 

 

 

                                                 塔里木大学职改办

                                                                     2023年7月13日


附件:附件1.单位公示模板.doc

         附件2.2023年度职称评审推荐人选花名册.doc

        附件3.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要求.doc

        附件4.塔里木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汇总表2023.docx

        附件5:2023年塔里木大学教师职称评审学科评议阶段量化赋分参考标准.pdf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塔里木大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4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兵团2023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函〔2023〕101号)和《关于做好兵团教育系统2023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兵教发电〔2023〕20号)有关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塔里木大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21日。

(二)单位审核、考评推荐、公示、送审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符合塔里木大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拟申报2023年度职称评审的教师(2023年考核认定通知另行发布,2022年入职教师及以往未认定职称的教师请勿申报本次评审)。

三、申报条件

按照《塔里木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校发〔2019〕136号)(点击打开链接:https://rsc.taru.edu.cn/nry.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135&wbnewsid=271406)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注册。申报人员登录兵团专业技术职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rsrc.xjbthrss.gov.cn:19001/),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用人单位及时完成申报人员个人账号审核。

(二)填报材料。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相关原件材料,确认无误后送审到用人单位。

(三)单位审核。用人单位指定专人作为本单位职称工作管理员,同时组成职称审核小组,对照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对申报人员在平台中填报内容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认真审核,对学历、学位、表彰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科研项目等业绩成果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意识形态审核,严把申报材料初审关。审核中,对教学类、科研类业绩成果涉及类别、等级界定等问题,报由教务部门、科研部门审核认定。

(四)考核推荐。用人单位成立职称评审专家考核推荐小组。成员由各单位主要领导、学术委员会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申报人员向用人单位职称评审专家考核推荐小组述职,重点对照评审条件进行述职。专家考核推荐小组结合述职情况、申报材料审核结果等,对申报人员的品德、学识、能力和业绩等情况是否符合评审条件进行评议,并出具明确的推荐意见。各用人单位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全程监督本单位职称评审考核推荐工作。

(五)公示。用人单位按公示模板(附件1)将拟推荐人选情况连同平台导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送审。公示无异议后,在平台中上传《用人单位考核推荐结果公示表》,并送审至学校职改办,同时将《2023年度职称评审推荐人选花名册》(附件2)、《塔里木大学评审职称人员服务协议书》、装订成册的申报人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学校职改办。

五、填报说明

(一)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均需参加职称答辩。答辩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为答辩合格。申报人员需提前准备5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PPT格式,文件名:学科+级别+姓名+工作单位),于8月31日前发送至所在单位职称工作管理员处。

(二)申报职称时,必须上传《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岗位说明书》,由人事处人事科统一提供。

(三)根据《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兵教办发〔2022〕1号)规定,申报职称须上传2021、2022年度师德档案。

(四)完成继续教育学习。需上传从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的《继续教育证书》(2019年-2023年)。

(五)对口支援1年(含)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学校参加职称评审。需上传派出单位同意在学校评审职称的函,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学校评审标准和流程参加评审。

(六)申报人员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按照《2023年度塔里木大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要求》(附件3)填报。对未按规范要求填报的,造成材料文、图不对应、图片不清晰、漏报、无法阅审等情况的,将影响职称评审,责任由个人承担。

(七)年度考核表、职称资格文件及聘任文件由申报人自行联系学校档案室、档案馆复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表格内容不得修改)由各单位从平台中导出并填写,公示无异议后上传到平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待申报人员填写完成,点击送审后方可从系统导出打印。

(八)申报人员完成网上材料填报后,还须向用人单位提供一份纸质申报材料(按平台上传顺序编制目录并标注页码,由单位审核人签字盖章并装订成册)。职称评审以上传职称服务平台的材料为准,纸质材料仅作为辅助材料,必须与平台上传的材料保持一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用人单位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职称申报、审核、考核推荐、公示等程序,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正严明。

(二)加强政策宣传。用人单位要切实提高对职称政策宣传工作的认识,积极开展职称政策宣传活动,让专业技术人员充分了解职称政策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三)严肃职称评审纪律。用人单位要严把职称申报审核关,严格职称评审工作纪律,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凡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或随意降低评价标准,不能按时完成评审任务,不能保证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用人单位,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对于未严格把关,将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推荐至学校的,学校将取消申报人员第二年申报资格,并追究用人单位责任。

(四)加强监督管理。对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公示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复查、投诉机制。对于程序违规、结果违纪等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予以严肃查处。

(五)加强责任意识和问责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列入兵团专业技术职称服务平台黑名单,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用人单位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学院(部)相关领导和经办人员责任。

(六)扎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各用人单位要尽快启动职称申报、审核工作,在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中,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学校职改办联系。

联系方式:袁老师    0997-4680614

 

附件:1.单位公示模板

2.2023年度塔里木大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推荐人选花名册

3.2023年度塔里木大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4.塔里木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5.2023年塔里木大学教师职称评审学科评议阶段量化赋分参考标准

 

 

 

                                                 塔里木大学职改办

                                                                     2023年7月13日


附件:附件1.单位公示模板.doc

         附件2.2023年度职称评审推荐人选花名册.doc

        附件3.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要求.doc

        附件4.塔里木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汇总表2023.docx

        附件5:2023年塔里木大学教师职称评审学科评议阶段量化赋分参考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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