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报人员、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兵团设计院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2.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10日。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参照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职称申报系统”-“评审条件”栏目下最新公布的工程系列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结合集团公司技术发展需要,自2023年度起,在评审条件中逐步增加BIM技术能力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本年度以按要求完成集团公司BIM技术培训课程为主,其他相关业绩成果酌情作为加分项,自2024年度起,严格按照附件条件执行。
三、申报方式
1.申报人员通过平台职称申报系统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劳务派遣人员请选择相应劳派公司。
2.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3.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带二维码),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审核公示。
4.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集团公司职改办审定。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应对照评审条件,按照有关填报要求,确保所提交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2.申报人员需上传从平台下载的自2019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2022年度应届毕业人员,需上传2023年度《继续教育证书》。每年须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
3.申报人员需在“其他信息” 中上传BIM技术培训证明材料,2022年之后入职人员需同时提交新员工培训证明材料。
4.各单位(部门)成立职称申报考评推荐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组员由单位(部门)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人数为5或7人。
5.各单位要严把网上材料审核关。确定1名班子成员负责职称申报组织管理工作,固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职称材料的初审、报送、信息反馈等具体工作。各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报送情况将以一定形式进行总结通报。
五、其他说明
1.申报兵团职称考核认定和特殊人才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范围内有效。
2.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申报进度,请各单位提前对申报人员存疑问题进行征集汇总,于7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部进行集中反馈。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及电话:阳辉 0991-2358806
3.平台问题请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991-2604965。
附:兵团设计院职称评审BIM技术能力条件(试行)
兵团设计院职改办
2023年7月17日
附件:兵团设计院职称评审BIM技术能力条件(试行).docx
正文
发布时间:2023-07-19
各位申报人员、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兵团设计院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2.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10日。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参照兵团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xjbt.yxlearning.com)--“职称申报系统”-“评审条件”栏目下最新公布的工程系列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结合集团公司技术发展需要,自2023年度起,在评审条件中逐步增加BIM技术能力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本年度以按要求完成集团公司BIM技术培训课程为主,其他相关业绩成果酌情作为加分项,自2024年度起,严格按照附件条件执行。
三、申报方式
1.申报人员通过平台职称申报系统选择本人所在用人单位进行个人账号注册。劳务派遣人员请选择相应劳派公司。
2.申报人员个人注册成功后,按申报专业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并公示。
3.用人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带二维码),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审核公示。
4.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用人单位推荐考核结果公示表》扫描上传至平台,通过平台提交集团公司职改办审定。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应对照评审条件,按照有关填报要求,确保所提交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2.申报人员需上传从平台下载的自2019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2022年度应届毕业人员,需上传2023年度《继续教育证书》。每年须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
3.申报人员需在“其他信息” 中上传BIM技术培训证明材料,2022年之后入职人员需同时提交新员工培训证明材料。
4.各单位(部门)成立职称申报考评推荐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组员由单位(部门)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人数为5或7人。
5.各单位要严把网上材料审核关。确定1名班子成员负责职称申报组织管理工作,固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职称材料的初审、报送、信息反馈等具体工作。各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报送情况将以一定形式进行总结通报。
五、其他说明
1.申报兵团职称考核认定和特殊人才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证书仅在兵团范围内有效。
2.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申报进度,请各单位提前对申报人员存疑问题进行征集汇总,于7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部进行集中反馈。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及电话:阳辉 0991-2358806
3.平台问题请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991-2604965。
附:兵团设计院职称评审BIM技术能力条件(试行)
兵团设计院职改办
2023年7月17日
附件:兵团设计院职称评审BIM技术能力条件(试行).docx